P25场地适应性改造项目由我公司中标并承包施工,拟采用询比方式选择本工程混凝土采购的供应单位,现征集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并进行报价。
请响应单位认真研读相关文件,按要求在指定时间、地点获取询价文件,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考察,积极参与该项目报价。各单位需按规定的格式及要求进行相关文件的填报,如认为有不完整或有缺项的内容,可进行补充或增减说明。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响应单位承担。
1、项目说明
项目名称:P25场地适应性改造
项目概况:对招标方的P25场地适应性改造项目需求的混凝土进行生产、运输、保护、装卸、泵送及现场指导服务等一揽子供货的全部费用
建设地点:浦东新区沧海路1001号
招标内容:商品混凝土
招标控制价:人民币110万元。
工期要求: 60日历天,甲方提前一天向乙方申报浇筑计划,乙方应合理安排生产确保混凝土按时,保障供应,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赔偿甲方一切由此发生的损失。
质量要求:符合GB/T 14902-2012《预拌混凝土》;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》GB/T50107-2010及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、行业、上海市地方标准(以最新且最严格者为准)。
2、响应文件的领取和递交
发放询比文件时间(报名起止时间):2026年5月18日—5月20日,每天9:00-17:00(北京时间)。
发放询比文件地址:上海市虹口区广灵四路351号楼2号楼5楼。现场领取询比文件须提交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资料:(1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(2)施工劳务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;(3)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;(4)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(原件现场核验);
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:2026年5月22日上午10:00,逾期递交、未按要求递交或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响应文件份数: 1份;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,加贴封条,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“ 工程混凝土采购响应文件”。不分册装订,共分1册;同时提供一套全部投标文件的电子版1份(签字盖章扫描件(PDF格式))。本次招标,如遇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,以签字盖章扫描件(PDF格式)为准。
询比响应文件送达及开启地点:上海市虹口区广灵四路351号楼2号楼6楼开标室
3、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
(1)询比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。(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://www.gsxt.gov.cn/查询结果为准)
(2)询比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,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;投标产品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、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,财产被接管、冻结及破产状态。
(3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询比响应人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。
(4)询比响应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,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s://www.gsxt.gov.cn)和信用中国(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)网站检索结果为准。询比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,提供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“信用服务”一栏查询企业信用记录;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。
(5)相关产品需提供上海建材备案证。
(6)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4、评标办法
(1)对询比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;
(2)报价合理且未超出采购控制价;
(3)响应单位保证服务质量、服务期限,提供最佳售后服务。
(4)符合以上1-3条后,将各响应单位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,最终确定报价最低的响应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。如出现报价相同,按照响应单位注册资金、拟派本项目团队人数、项目经理技术职称、项目经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等资信情况择优确定排序。
(5)对响应报价的修正:对响应报价中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,按最不利于响应单位的原则处理。
(6)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、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,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,不符合成交条件的,采购人可以按照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,也可以重新采购。
(7)采购人有权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合同价10%的履约担保。
(8)甄别异常报价:
经确定入围及否决响应评审后的单位大于5家时,将进行异常报价甄别,报价低于次低报价5%以上的,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支撑报价合理性的补充证明材料,作为有效报价的必要条件。
5、联系方式
采 购 人:上海东海华庆工程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上海市虹口区广灵四路349号楼2号楼
联 系 人:张工
联系电话: 021-65254771
监督部门:上海东海华庆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
监督部门地址:上海市虹口区广灵四路 349号东海华庆1号楼
上海东海华庆工程有限公司
2026年 5月18日